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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八届 “十佳学生”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9-04-15 来源:王婷

各班级: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学院良好学风和院风建设,根据《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字〔2016〕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入学满5学期的学生中开展第十八届“十佳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入学满5学期的在籍三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方面表现突出,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受到师生的好评;

2、第一、二学年及第五学期积点分均为正分且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及补考记录,前五个学期总积点分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25%;

3、每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且有4项及以上为“优秀”或“有”;

4、每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

5、每学年文明寝室卫生学年总评成绩均为优秀等级;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名额推荐

40人及40人以下班级确定“十佳学生”推荐人选1-2人,40人以上班级确定“十佳学生”推荐人选1-3人。

(二)组织评比

1、4月15日-4月17日,各班级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推荐“十佳学生”侯选人。各班对照评比条件,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产生推荐学生名单。被推荐的学生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以上),活动图片以及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上报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4月18日-4月26日,确定初评人选。按照评选条件对各班推荐的学生进行逐一审核, 按照以下累计计分方法计算初选学生的积分。

累计积分计算方法:N=n1+n2+n3+n4+……  

(1)n1为前五个学期总积点分排名积分,取其分值最高者。在同专业年级前2%取值20分,前5%取值17分,前10%取值14分,前15%取值11分,前20%取值8分,前25%取值5分。此项满分为20分。

(2)n2为每学年奖助学金积分或荣誉奖积分,取其分值最高者,奖助学金积分和荣誉奖积分均不累计计分。奖学金积分:国家奖学金取值8分,特等奖学金取值8分,省政府奖学金取值6分,一等奖学金取值6分,二等奖学金取值4分,三等奖学金取值2分,国家励志奖学金取值2分;助学金积分:院长特别奖助学金取值8分,博达奖助学金取值4分,其他奖助学金取值1分;荣誉奖积分:三好学生取值6分,优秀学生干部取值4分,学生标兵取值2分,优秀学生助理1分。党内荣誉:优秀学生党员2分,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4分。团内荣誉:宁波大学优秀团干部4分,宁波大学优秀团员2分,科技学院优秀团干部2分,科技学院优秀团员1分。

其他国家级、省市级或校院级奖学金、荣誉奖根据其评比条件参照已列奖项给予相应分值。此项满分为10分。

(3)n3为《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中科研创新训练与科技竞赛中获得的最高一个项目的创新学分(如创新学分项目为论文或专利,则须与所属专业相关)。此项满分为10分。

(4)n4为学生政治面貌积分:党员取值5分,预备党员取值3分,积极分子取值1分。此项满分为5分。

(5)n5为学生任职情况积分:学生机构主席团成员取值5分,学生机构部长、主任或主要班干部成员取值3分,其他学生机构、班干部成员取值1分。学生机构主要包括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社工委)和党员之家工作委员会;主要班干部包括班长和团支书。取其分值最高者,此项满分为5分。

(6)n6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积分:上学年体测总分评定等级为优秀取值10分,上学年体测总分评定等级为良好取值5分,取其分值最高者。此项满分为10分。

(7)n8为师生认可度积分:主要评价标准为学生在建筑工程学院所获师生投票情况而获得的分值。依据排名先后前5名分别得5、4、3、2、1分。此项满分为5分。

全院教师和外聘任课教师具有一票否决权。

(三)学工部审核

5月5日-5月20日,学工部汇总各二级学院“十佳学生”初评人选,材料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十八届“十佳学生”人选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评选要求

1、评比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实事求是原则;

2、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

3、各专业、各班级之间不搞平衡和照顾;

4、各二级学院“十佳学生”初评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5、报送材料要真实、准确、具体,并按时上报,逾期不报,按弃权处理;

6、推选学生经学工部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

五、表彰和奖励

1、学院对“十佳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每人壹万元奖金。

2、学院通过网络、宣传栏、微信、海报等多种途径对“十佳学生”的事迹进行宣传,并将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    电话:87609861 


建筑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十佳学生”推荐表.doc

附件2: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第十八届“十佳学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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